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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50人通告

文章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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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昭通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昭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昭人社通〔2024〕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高校2021年至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开展(博士研究生不受选定学校及毕业时间限制),高校名单详见《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选定高校名单》(附件1),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硕士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附件3)。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毕业生提供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照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份、诚信承诺书(附件5,需签字按手印)一份。

4.每位考生报名时,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5.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告知参加面谈的时间及地点。

四、考核、考察、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博士岗位以直接面谈方式考核,硕士岗位采用面谈+面试方式考核,时间10分钟。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

(一)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硕士岗位根据面谈结果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用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且需要淘汰时,成绩并列者用另一套备用试题加试面试。

(三)组织考察

博士岗位根据面谈成绩,硕士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确定拟录(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录(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录(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2025年内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还需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部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后,不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拟录(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拟录(聘)用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文件之日起3日内通知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30日内无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五、组织纪律

(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报名、考核、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通知。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

附件:1.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选定高校名单

2.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3.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5.昭通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共昭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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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