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掖市卫生监督所)选调公告 | |
文章来源: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示日期:2024-10-29至2024-11-01 |
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掖市卫生监督所)为公益一类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主要承担全市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职数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简表》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等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职在编人员(具体条件详见简表),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县区及乡镇医疗机构、疾病防控等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历。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7.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岗位代码—学历—专业—姓名。
报名要件为《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jpg格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选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24:00,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疾控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4日,共3天。初审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结果由市疾控中心通知本人,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证件、材料的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6张(蓝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街320号市卫健大厦1208室)。
笔试开考比例要达到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裸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等。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主管部门研究可按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人员情况,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各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权重为60%,面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人选确定与调动
1.拟选调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组织考察。拟选调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经组织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疾控中心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理。拟选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4.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选调结果;服从安排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市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选调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张掖市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36-8298226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0936-829820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763
咨询电话:张掖市疾控中心:0936-8238869
附件:附件1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docx
附件2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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