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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公示日期:2020-09-10至20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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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982600299@qq.com。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表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者。

六、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食品检验岗位为食品检验相关知识;药品检验岗位为药品检验和动物实验相关知识;资产管理与出纳岗位为财务会计相关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或补充公告。

笔试成绩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布。

七、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入围面试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相关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九、综合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综合成绩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布。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不能按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要求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纪检监督电话:82257963。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0年9月8日



附件图标 附件.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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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