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1、研究、草拟本市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2、收集发布人才智力供求信息,组织人才智力合理流动,并根据需要办理本市企业引进人才的审批手续;3、负责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职业高中毕业生的就业登记和推荐工作;4、按照成委发[1986]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负责由中心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干部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5、负责本市“三资”企业中方专业技术人员、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招聘,调动及管理服务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术方面的短期培训和解聘人员的二次就业培训;7、负责流动科技人员公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以及流动科技人员因私出国的政审工作;8、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辞职申请,协调仲裁有关争议;9、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发布启事的审批工作;10、协调、指导区(市)县人才交流机构的工作。

机构工作地点

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028-628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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