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才到厦门寻求创业就业机会。资料图
青创基地对接。资料图
日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印发《厦门自贸片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推出真金白银的创业扶持、就业激励及基地赋能政策,着力打造台青台企登陆“第一站”。该政策自4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鼓励更多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
创业扶持
最高20万元资金奖励+三年租金补贴
针对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厦门自贸片区对资金注入进行奖励。《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对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在厦门自贸片区内实际经营满6个月且台资实际到资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为20万元。
在办公成本上,台湾青年创业小微企业租用办公场所的,给予为期三年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补助的办公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租金补助标准为第一年最高每月60元/平方米,第二年和第三年最高每月40元/平方米。
在居住保障上,对于在厦门自贸片区小微企业内创业且实际经营满一年,或就业实际用工满一年的台湾青年,给予为期三年、最高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就业激励
企业新招收台青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
为扩大台青就业通道,《若干措施》提出,厦门自贸片区内企业新招收台湾青年就业,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连续满一年的,按招聘人数,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累计不超过三年,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用工补贴。
《若干措施》还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实习,对实习、见习一个月以上的台生,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人500元/月的补助,并对首次来大陆实习的台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基地赋能
申报省级以上示范点分别有不同奖励
厦门自贸片区同步加码创业就业基地扶持。《若干措施》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的认定标准和发展支持进行详细规定。基地需满足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际运营时间满一年等条件。对于基地运营主体公司入股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且实收资本达20万元的,给予实收资本3%的奖励,每个基地每年奖励金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申报省级及以上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对于厦门自贸片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获评省级、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于在省级、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基地,分别给予省级5万元、国家级10万元奖励。
另外,在综合考核中,基地考核分档奖励,最高可获100万元运营资金支持,考核指标包含建设规划、管理运营、台青台企等三个方面。
本政策所指台湾青年,特指18周岁-45周岁,来厦创业、就业的台籍人员。实习、见习台生年龄放宽至16周岁。(文/记者 汪燕妮 图/记者 刘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