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印发《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从经费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措施》明确,指导帮助企业搭建人才培养集聚载体,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等给予经费支持。鼓励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积极设立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围绕企业重点项目联合攻关,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行“揭榜挂帅”。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持续实施“新疆工匠”人才项目,项目周期内每人可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中级工学徒每年每人补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学徒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支持企业全面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